
企業(yè)管理
您現(xiàn)在所在位置:綜合管理 > 企業(yè)管理
法規(guī)審計新知
審計是一種獨立的經濟監(jiān)督、評價和鑒證活動。
審計是由專職機構或人員接受委托或授權,以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為對象,對被審計單位在一定時期的全部或一部分經濟活動的有關資料,按照一定的標準進行審核檢查,收集和整理證據(jù),以判明有關資料的合法性、公允性、一貫性和經濟活動的合規(guī)性、效益性,并出具審計報告的監(jiān)督、評價和鑒證活動,按照實施審計的主體不同,可分為國家審計、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。
一、審計的分類
按照實施審計的主體不同,可分為國家審計、內部審計、和社會審計。
按照審計內容分類:可分為財政財務審計、財經法紀審計和效益審計。
按照審計范圍分類:可分為全部審計、局部審計。
按照審計時間分類:可分為事前審計、事中審計和事后審計。
按照執(zhí)行審計的地點分類:就地審計和報送審計。
按照審計的組織方式分類:授權審計和委托審計。
二、審計的職能
審計的職能是指審計本身固有的、體現(xiàn)審計本質屬性的內在功能,它是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,具有以下職能:
1經濟監(jiān)督職能
2經濟評價職能
3經濟鑒證職能